(一)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定。
(二)积极在校园内外开展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、推行规范汉字活动。
(三)根据上级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,负责实施省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计划,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、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,组织好普通话水平测试,管理测试工作档案,在工作中做到言行得体、举止文明、为人师表。
(四)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要求
1、测前准备
(1)组织校内应试人员报名,按规定收取测试费用;
(2)统计测试人数,按规范要求将学期测试计划报省语委办;
(3)安排测试工作用房间,包括测试室、侯测室、抽签室及考点主任办公室,并对场地及设备进行整理,保持环境整洁、设备完好;
(4)按试卷保密要求制作、保管和分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试题;
2、测试过程
(1)维持测试室内外秩序,保持测试场地安静,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测试场地,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;
(2)在考场悬挂考点标识,张贴考点设置图、考场编排表等;考场工作人员应佩戴印有姓名、编号和本人照片的胸牌,认真履行职责;
(3)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应试人员所持身份证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,无误后,方可让其进入测试考点;
(4)正式测试前工作人员应先向全体应试人员介绍测试内容、测试程序、测试注意事项;
3、测试结束
(3)妥善保管好测试登记表、测试录音、测试评分卡等档案材料以及电子版留档文件;
(4)严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发放手续,领取时必须由应试人员签名确认。
4、工作纪律
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视情节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:
(1)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;
(2)不按工作规范操作,影响测试工作质量;
(3)给应试人员说情,私自要求测试员改分或擅自涂改成绩;
(5)其他有损于测试工作权威,在应试人员中造成不良影响。
(五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。